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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天津市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条例》通过 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
本文转载自:天津人大

为了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,推动创新应用,强化安全保障,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,天津市根据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,结合实际,制定了《天津市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条例》条例,并于11月28日经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,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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